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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生菌是醫院給的,還是自己買的?
醫生給的
小心開車

醫生說益生菌能幫助降低發燒的溫度
益生菌是自費的
當然,還可調整腸胃的細菌。
沒問耶
對,
知道了!
哥明早上我搭你的車好嗎?

那你中午怎麼回去?
我到星期二都能待一整天
待醫院
我想辦房
房卡
好啊!
我們輪流用

哥,今天錦會去接靖瑜。

謝謝
明早幾點出發?
到達目的地

好的
今晚體溫37.4其他沒啥變化
辛苦了
嗯!知道了
汽機車強制險理賠項目:
單一事故(如機車自行滑倒、撞電線桿、牆壁、橋墩、行人等)致駕駛人受傷或死亡,是不在賠償範圍內,可選擇加保「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」以增加駕駛人保障。
◎車禍事件發生後,應立即報請當地警、憲機關處理,並應於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。對於保險給付請求權,自知有損害發生時起,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哥,你有在事發後5日內請對方通知保險公司嗎?這裡我有些看不懂。
若對方肇事車逃逸或無投保強制險,只要有報案紀錄即可申請與強制險相同項目之交通事故補償金。
http://www.holidaysba.org/record/weeked/data/cathay/carsecurul.htm汽機車強制險理賠項目
申請強制險之醫療費用 
需要準備

a、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。 
b、醫院的收據,強制險可用副本。 
c、診斷證明書。 
d、當事人之行駕照、身份證明文件、印章、帳戶影本 
e、向對方購買的強制險,產險公司申請出險。 
底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:(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) 
一、醫療費用: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、病房費差額(每日1500元為限)、掛號費,限已付出,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,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。 
二、急救費用:指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費。 
三、合理交通費:指轉診費、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,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。 
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。(上限兩萬元) 
四、看護費用:包括特別護理費、看護工費、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。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[醫師證明]確有必要者為限。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,最高以30日為限。 
五、其他:如醫療器材(兩萬為限)•義肢器材(五萬為限)•住院膳食費(每日以180元為限)。

1.很明顯的強制險僅會理賠30天的看護費用, 
每天是1200元, 
超過的部分得由肇事者來負擔。 
2.精神慰撫金在強制險中並不會有任何的理賠出現, 
也是由肇事者來負擔。

依『民法』第195條之規定 
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

一般建議可用我方總損失金額之 1/3 ~ 1 / 2 之間來做求償。(不含車損及財物損失金額) 
因其中有考量之部分較多,所以並不會有一個確定的金額來判斷! 

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。
當天有報案嗎?有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嗎?
保障權益 和解書註明不含強制險理賠

認殘可能必須等待一年的時間,但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可能構成刑法的過失致死罪或過失傷害罪,而這二項罪刑屬告訴乃論,因此陳樑銓提醒受害人必須在車禍後六個月內主動提出告訴,千萬不要等到殘廢等級確定之後才開始談和解,以免法律追溯時效過期。

車禍雙方談判時,和解書的寫法也是一大學問。強保法規定,車禍和解書如果沒有註明「不含強制車險給付」,則加害人給付和解金前,可先扣除強制車險給付金額,再賠償差額予受害人。

但華國道建議,受害人可先針對工作損失、精神慰撫金、生活增加的不便等與加害人和解,並在和解書註明不含強制車險理賠金額,或註明強制車險給付由受害人另行向保險公司申請,才能確保求償的權益。

若受害人仍在接受治療中,或狀況尚不穩定,車禍和解書也必須載明,如果受害人未來殘廢程度加重,和解金將不包括未來增加的殘廢補償。

華國道舉例表示,受害人殘廢等級初步認定為第十級,經過一段期間加重為第七級殘,除了強制車險會給付殘廢保險金的差額之外,和解書上只要有殘廢等級加重的追償條款,受害人就可以再向加害人要求彌補相關損失。

當車禍發生,受害人不論死亡或殘廢,都代表一個或數個家庭因此破碎,而殘廢者更得面對一輩子的身體傷害,掌握強制車險理賠與和解眉角,才能在車禍後保障自己與家人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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